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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公园登山被殴死:因与人妻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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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dj1984111
时间:
2014-12-3 16:23
标题:
广东男子公园登山被殴死:因与人妻私会
11月30日13时39分,龙江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倒在顺德龙江龙山金紫公园旧登山道上。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倒卧地上不省人事,体表有伤,后经医生检查证实已经死亡。
经查,死亡男子姓易,20岁,广西人。12月1日凌晨,龙江警方抓获涉案的3男1女莫某天、莫某德、甘某英(女)、莫某小(均湖南人)。
据初步调查,案发当天,易某与莫某德的妻子甘某英在金紫公园约会,碰巧被莫某天(莫某德堂弟)与莫某小发现,于是莫某天电话喊来莫某德。莫某德随即赶到现场,并打了易某几下后,将妻子强行拉上车与莫某天、莫某小离开了现场,易某随后被人发现倒卧地上。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新闻回顾:顺德男子公园登山道上被打死女伴被人强行拖走
广佛都市网讯佛山日报记者张少鹏摄影报道:昨日中午1时多,一名男子被人发现倒在顺德龙山金紫公园登山道上,气绝身亡。有目击者称,男子系与女伴在登山过程中被另外两名男子殴打致死,而女伴则被人强行带走。目前,顺德警方已介入调查。
金紫公园是开放式公园,事发地位于金紫公园后山左侧的登山道,距离公园门口约300米。昨日下午4时,现场已被警方封锁,记者从警戒线外看,一名男子仰躺在登山道的阶梯上,身上盖着黑色物体。
“大概20来岁,中午1时多被人打死的。”数名围观者坐在警戒线外的登山阶梯上说。据围观者曾先生介绍,昨日中午1时多,两名20来岁的男子从登山道下来,其中穿着白色上衣的男子拖着一名妙龄女子往公园大门口走。女子试图挣脱,并与白衣男子争吵,但遭到对方连续两次扇打;在两人的一侧,一名年纪相仿的红衣男子快步走向停靠在公园门口一侧的蓝色男装摩托车,“白衣男子将那个女的抱上摩托车后,车就开走了。”
“那女的没喊救命,我们又听不到他们说什么,觉得奇怪但谁也不敢上去帮忙。”曾先生说,摩托车启动离开没多久,一名老人从登山道冲了下来,告知“上面有个男的被两个男人打死了,跟他一起的女人被拖走了”。
众人听罢,立即跑上去,只见一名穿着浅黄色上衣、黑色裤子的男子扑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脸上充血发紫,已经身亡。曾先生不无遗憾地说:“那个女的要是喊救命,我们早冲上去把那两个男的按住了。”
昨晚,顺德警方通报称, 昨日中午1时39分,龙江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倒在龙江龙山金紫公园旧登山道上。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约20岁)倒卧并已经昏迷,于是立即通知医生到场,后经医生检查证实该男子已经死亡。
个人点评:抓奸是应该的,打人嘛,见仁见智了,但是千万动手后要看看看对方情况啊,死了人可要偿命的。再说自己老婆出轨,自己也是有原因的嘛。冲动是魔鬼,要冷静!
作者:
ly316942
时间:
2014-12-3 18:07
太暴力了,不过搞别个老婆活该,
作者:
豸勺
时间:
2014-12-3 18:15
给别人戴绿帽子终归不是好事,戒之慎之。
与别人老婆幽会这事还是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人多眼杂的被发现了吧?
作者:
sanhaoxuesheng
时间:
2014-12-4 00:35
为了女人付出生命,太不值得了!套用古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作者:
ano889922
时间:
2014-12-4 01:35
估计等他牢做完了 老婆早就没影了
作者:
老虎老虎
时间:
2014-12-4 09:10
很多自发的登山野营活动已经渐渐变味为野鸳鸯幽会活动,家里有爱好登山运动又不喜欢让你跟着的要警惕了。
作者:
qq15756640
时间:
2014-12-4 16:14
本来想风流,这下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出手有点重了,人都死了,等着法律的处罚吧
作者:
yhjyhjyhjyhj
时间:
2014-12-4 22:22
就算抓奸也不能打死人啊。。。万一那男人是要解救那女人脱离苦海的呢~
作者:
xdj1984111
时间:
2014-12-4 22:24
标题:
回复 9楼 的帖子
如果是脱离苦海就不用幽会啊,直接教女的和男的办离婚就好了,虽然打死人不好,不过九成戴绿帽的人都想杀了奸夫!
作者:
亚飞
时间:
2014-12-5 18:58
的确不该打死人,俗话说,出轨了,就不要在乎,是你的,你还要吗,不要了直接扔了,为要扔的东西你搭上自己不值
作者:
njxc0202
时间:
2014-12-5 22:35
那男的太不小心了
作者:
superbady
时间:
2014-12-7 00:53
可怜啊,小伙子,就这样太委屈了点,不过这个事情有点过了。
作者:
寂寞神父
时间:
2014-12-8 20:18
为了一个女人导致如此惨案,不知道大家何感想呢?我反正认为不值得,天涯何处无芳草呢!
作者:
qsj701
时间:
2014-12-8 20:20
为了女人让人活活的殴打致死,有多可悲可怜可叹啊
作者:
sdgsrh
时间:
2014-12-8 20:52
给别人戴绿帽子,别人给你下脑子,死有余辜
作者:
byaol
时间:
2014-12-10 14:38
怎么不提那几个湖南人的年龄啊,这也很关键啊
作者:
mrkalong
时间:
2014-12-11 20:30
本来抓奸还没什么问题,这下打死人事情搞大了...
作者:
lured
时间:
2014-12-14 11:16
找相好的最好别找结婚的,风险性太大。
作者:
jzg26444
时间:
2014-12-15 19:31
怎么下手这么狠呢?人死了,不值得了吧?
作者:
cqdr
时间:
2014-12-18 23:55
玩大了吧,把小命都玩没了,这种烂仔死了都丢人,才20岁就知道偷人老婆,平时还不锻炼,打两下就挂了,从此这个世界上又少了个垃圾。
作者:
111999
时间:
2015-1-2 22:46
保密工作做的不好,太得瑟了!应该隐蔽起来!
作者:
china935
时间:
2015-1-3 23:54
本来想风流,这下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出手有点重了,人都死了,等着法律的处罚吧
作者:
赤足大仙
时间:
2015-1-4 07:03
就该打,不知道损坏人家家庭吗?感觉中国法律只是保护坏人
作者:
jlcc
时间:
2015-1-4 09:32
恋爱可以,但也要找清楚对象,这样影响他人生活,当然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作者:
q85059691
时间:
2015-1-4 22:53
个人觉得活该 其实都是花钱 我觉得一次性的话不是更好吗
作者:
dierhuisuo
时间:
2015-1-4 23:34
为了别的女人付出生命,太不值。玩别人老婆要小心呀。赶上了算你倒霉。
作者:
浅色灬星
时间:
2015-1-5 09:42
离婚就好了,打死奸夫最后舒服的还是自己老婆,何苦呢?多为自己想想。
作者:
三天四夜
时间:
2015-1-5 17:21
一看就知道是冲动惹的祸,都是年纪轻轻的小伙子,这又是何必!私会不代表有过肌肤之亲。。可悲
作者:
星期一的早晨
时间:
2015-1-6 13:18
虽然死者所做之事为人所不齿,但毕竟罪不致死,殴打致死的惩罚也太过分了。打几下让他长长记性也就行了。
作者:
mxchqjmxc
时间:
2015-1-14 18:22
现在社会,婚姻自由,但为啥很多的奸情呢。。。。八成是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
作者:
1105zengjia
时间:
2015-1-20 23:54
还是那句话,出来混 迟早是要还的 他做之前就该想到会有这种结果
作者:
bzzhangdi
时间:
2015-1-22 01:09
这种事还得理智面对!不行就离呗!何必闹出人命
作者:
blueie
时间:
2015-1-22 06:16
这男的就该死,明知道别人是有夫之妇,还去勾搭别人!被打死也是活该。其实国家应该恢复古代时候的勾引妇女罪,对于明知道对方是有夫之妇的,就应该抓起来。对于明知道对方是有妇之夫的,也应该抓起来。同样的,对于结婚后不忠于伴侣的,也应该抓起来,看看谁还敢出轨?现在出轨的人这么多,就是因为没代价,毕竟人人平等,伴侣也对付不了自己,如果规定了只有先离婚,回归自由身之后才能再找另一位,绝大部分人都会思考这个的代价!
作者:
hgqzdm19801
时间:
2015-1-27 15:42
施主,私会有风险,请把握个度,不是到处的野花都是那么好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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