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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涉案人胡斌不能被媒体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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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并不能因为法律在某些规定上的缺陷就逆法律而行”。
如果一个平头百姓开着破夏利在市内飙车,把胡斌撞死了,法律就变得公正了,相信也不会有缺陷了。
前两年报导上看到,同一起车祸,撞死两人,一个城市户口,另一个农村户口。按照法律解决的结果是:城市户口的赔偿20多万,农村户口的赔偿5万。法律专家解释得很清楚:城市把儿童培养到成年人所需费用和农村就是有这样大的差距。这样分配是很合理的。当时我就在想,这专家也有60多岁了,按照他小时候的消费水平到成年。把他撞死也许一两千块钱就解决了。

[ 本帖最后由 yuanjing 于 2009-5-29 02: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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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郎 金币 +5 回复认真,鼓励! 2009-5-29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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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回完一贴,又看到了83楼,不得不再回一贴(真是气死我了)。哪怕扣分我也得说出来,不然我就要气炸了。
我不想说什么可怜死者,也不想去评判事故责任,更没想过非要让胡斌去判死刑。因为我不知情也不敢妄下断言。我要说的就是83楼这位妇女主任的态度。
“他这样的事件本来就是小事一件.是网络不断大肆大篇幅的报道事件.”——那你能告诉我什么样的事是大事吗?
“他为什么还傻B的站着让人家撞?”——你不傻B,但我相信你某一天也有可能让人家撞。
“我没说谭不惨.可我更觉得胡倒霉.”——我更倒霉,竟能遇见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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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郎 金币 +3 2009-5-29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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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其他问题,如果胡斌真是撞到人后依然谈笑风生,那恭喜中国又多了一个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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